医学院、护理学院、新华临床学院和中山临床学院:
根据《大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管理机构职能的意见(校发[2020]137号)》的规定,由医学部统筹、全面加强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自本年度起,医学类各学院不再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该项工作由医学部具体负责。现将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原则上必须符合《大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申报2021年度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教务处发[2021]21号)》的相关要求。
2.本次申报,除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外,增设医学课程思政专项、医学青年教师专项和医学教学管理人员专项,具体要求和说明详见《大连大学2021年度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另要求各学院组织各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带领团队、教研室人员等申报医学课程思政专项。
3.申报人须以《大连大学2021年度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为指导,填写《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报送所在学院。申报青年专项者,须单独填写《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医学类青年项目)》(附件3)。
4.请各学院组织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初审并排序,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报送医学部教务科,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5.项目立项后的过程管理和结题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守鹏电话:87403408 Email:ysp888@163.com
附件:
1.《大连大学2021年度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3.《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医学类青年项目)》
4.《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医学部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