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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与缅怀纪念遗体器官(组织)捐献者活动
 

我校参与缅怀纪念遗体器官(组织)捐献者活动

2016年3月31日是大连市第八个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日,由大连红十字会组织的缅怀纪念遗体器官捐献者活动在大黑山将军山公墓举行。我校“大连大学器官与遗体捐献中心”代表,学生工作办公室代表以及优秀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纪念活动。大连市社会各界人士聚集于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的“大连市遗体捐献者纪念碑”前,举行清明公祭活动,共同缅怀已故的遗体捐献者。

大连市志愿捐献遗体工作始于1996年。为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树立尊重捐献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市红十字会在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建立了遗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纪念碑,并于每年3月31日举行缅怀遗体器官捐献者活动。所有捐赠遗体全部用于医学教学与科研。捐献者不仅有军人、教师、医生、护士等,还有普通的工人、农民、残疾人和孤寡老人,也有教职工及教职工家属。这些捐献者的人生大多数是简单的,但他们却用不凡的贡献成就了伟大。

在之前,似乎我们医学的实体标本早就被贴上了该被恐惧的标签,而我们医学生也渐渐被这种思想麻木。许多同学都是“传统思想”中的一员,直到今天的清明祭奠时,看到墓碑上那一排排捐献者的名字。这些人中有小至两个月大的婴儿,也有年近百岁的老人。鲜红色的名字刻满了纪念碑,他们没有多么磅礴的陵墓,却有让人们一见便肃然起敬的力量。

作为医学生,懂得珍惜每一位无语体师,学会尊重良好的实验环境和条件,是我们应尽的义务。用“以我所学,服务大众”的态度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用“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严谨回馈社会。希望每一位医学生能不辱使命,让捐献者的贡献,通过我们的努力,体现出真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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